父母生了二胎,我已经成年,他们没有抚养能力,我尽了法律义务抚养二胎,以后我有权利要求二胎养老吗?

子女对父母的养老即使父母对子女有虐待也不影响需尽赡养责任,可是兄姐呢?(刚知道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老大抚养二胎,感觉好不公平,想知道老大有没有什么权利,所谓“生恩”在法律里这么重吗?)

从法律层面上说,父母生的二胎,在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具有扶养的义务。与之相对应的,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也有三个:(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也不负有扶养兄、姐的法定义务;(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只是没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来源,或者兄、姐虽无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弟、妹对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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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3
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孙子辈没有这个义务。姊妹兄弟之间也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就有孙子辈在父母不在世后在赡养老人,家庭姊妹多,人老了老幺在照顾老大。这种情况一方面来自亲情,另一方面来自社会道德驱使。例如,老人失去儿女,有孙子在条件好,是不能吃低保的。你抚养了领养小孩,小孩以后要赡养你。二胎是你抚养的是不是可以等同这一条。法律的某些条文是可以展开解释的。要不还需要法院调解干什么,直接照办就行了。
我认为像你这种情况,无论从亲情上,还是从抚养上,二胎在你老了都应该尽义务照顾你。但是想找条文依据定下来,却没有。所以你要在抚养二胎时,给予他正能量教育。
第2个回答  2020-09-03
当父母没有能力时,在法律上你有抚养二胎的义务。但是你老了法律却没有强制的要他给你养老的义务。只在道德上他应该给你养老的,这个只看他是不是有良心了。
第3个回答  2020-09-03
有权利要求的

如果兄姐对于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弟妹尽到扶养义务,在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而弟妹有扶养能力,弟妹应当对兄姐尽扶养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4个回答  2020-09-03
父母生了二胎,你给抚养长大,那也是你的。亲弟弟或妹妹。你抚养长大的二胎,想要要求他养老只是出于亲情上的。他并没有法律上赡养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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