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典民主政治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2-02
1.实行直接民主。所有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最高权力机构是公民大会,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享有平等的立法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公民大会上,公民对城邦大事的议案自由发言或展开辩论,最后采取投票或举手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这种直接民主促进了“公民-城邦”的一体化,使城邦具有强固的凝聚力。
  2.主权在民,轮番为治。前者体现在:公民大会对国家事务拥有最高决策和管理权,选举政府官员、决定战和、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财政开支,包揽了一切政事。后者与之相辅相成:公民轮流担任公职,管理国家事务。公民拥有轮流任职的机会,每年6个公民中就有1人担任公职。公职均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已任过公职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职前不得连续任职。这就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避免了因长期任职形成权力集中的流弊。
  3.崇尚法治,禁绝人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官员必须依法行事,一旦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惩处。伯利克里在首席将军任上就曾被控渎职,受到审判,并被处以罚金。法律不可随意更改,如果新法有害于民主或城邦,任何公民都可依“不法申述权”控告提案人,若控告成立,提案人要被处以罚金,甚至有生命之虞。为禁绝人治,实行“陶片放逐法”: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对企图独裁者实行放逐。客观上起到了防止专制、保卫民主的作用。
  4.权限交叉,互相制约。以权限交叉为特色:公民大会立法、陪审法庭司法、五百人会议行政,三者互相制约。与近代的三权分立不同:三者虽有分工,但不是平行关系,而是行政、司法在立法机关监督下的分权。行政、司法都要对立法机关负责,但又不是一元政治,没有权力至高无上的机构,即使公民大会的决议,有的还要经陪审法庭的审议和批准。五百人会议主要是行政,但又拥有一定的立法和司法权。陪审法庭的主要职能是司法,但也拥有一定的立法权。这就有效地防范了个人专制和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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