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您好,您咨询的是挂靠合同纠纷问题。
2、如果担保权人明知该车是你们挂靠车,同时公司属于无权处分,你们可以追回你们的车。
3、如担保权人不知道,对于公司的无权处分行为,将你们的车抵押,并且造成你们的车被回收,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4、建议你们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找不到的人向法院起诉。
5、公司倒闭,你们以后不能以该公司的名义营业。
【行动建议】
1、核实担保权人是否是知道该车是挂靠车。
2、找到运输公司的老板,与对方协商解决。
3、建议你们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找不到的人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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