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常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法律客观:

从2013年5月开始,常州将启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扩面工作,这些公租房租金仅为同地段市场价的65%。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对象和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者个人并不能直接申请。租个40平方,最低月租金260元公共租赁住房扩面就是由政府筹集更多房源,租赁给市区用人单位,用于解决单位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这些房源有政府集中建设的,也有住保中心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通过前期的准备,目前中心已筹集到约1000套房源可供出租。房源区域位置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户型主要为一室户、一室半、二室户,面积在40平方米-60平方米,室内已按照《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比例及基本设施装修标准的规定》和《关于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生活设施配备的建议》相关要求进行了简装,能满足居住的基本功能。但床、家具、家电等,可能要单位或者员工自己来购买。租金方面,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综合考虑常州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常州市物价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米月租金6.5—9.5元。如果以一套40平米的公租房为例,按照最低6.5元/平方米算,一个月租金只需260元。这个标准比省里的规定还低,而且通过测算,仅为同地段同条件市场房屋租金的65%,承租人负担也能更轻些。公租房申请对象、条件和租赁期限公租房的申请对象必须是市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也就是说,想要申请这类公租房,必须由用人单位出面,为员工统一申请、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承租人员则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贯彻省里的要求,二是便于公租房的管理,毕竟单位对员工的情况比较熟悉。至于申请条件,不论对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收入等方面的门槛,但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并且在常州市区还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并且无房,才能具备资格。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1-3年,有特殊需求的可延长至5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这样的公租房,还需承担物业费和电梯运行费,同时为了保障出租安全,租赁每套房屋时还需交纳押金1000元,不过这个钱在退房时将会如数退回。凡符合条件并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可先向住保中心递交相关申请资料,经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与住保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统一缴纳租金和押金。凭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物业联系单》,用人单位可到租赁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另外员工入住时,用人单位须办理水、电等托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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