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

如题所述

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行政诉讼再审期限最新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若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提出,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若是需要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的,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否则过了可以申请再审的期限,导致不能申请,另外申请再审期限,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后再审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1、行政诉讼再审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并且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此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2、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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