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评估流程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包括: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5、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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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0
你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但是评估机构需要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未经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是征收方擅自决定,那是不合法的,而且,房屋评估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具体的情况进行,不能仅凭几张图片或是航拍图就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这是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树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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