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出钱垫平了一块地大约40多亩,由于荒废2年后来以没人1分地的形式分给个人,我们家在属于我们家的地上种上了树,过了两年村委会又将这块地租给他人用于开发,开发商又荒废两年,现在开发商要开发,请问树的损失应有谁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