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二手房,在办产权证的时候,说老地址已经改过了,所以,我办产权证的时候也就把老地址改成了新地址,因为不办的话也就不能买卖.但是昨天我拿产权证去开发商那里准备办土地使用证,他们又说我的地址不对,必须要改回原来的地址,这样不是更麻烦,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也去问了物管,他们说找公安局开个证明,说明两个地址是同一个地址,但是开发商他们还是说不行,叫我们必须改回来,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们到底该按照哪个地址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