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如被人冒用怎么办?

在外地出差时不小心将身份证丢失, 之后,在身份证的发放地登报挂失了.在派出所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请问,如果有人冒用我丢失的身份证做了违法的事,或是在银行开户透支,我该怎么办?我的登报挂失有法律效力吗?

谢谢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2.公民只能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利用证件冒用他人身份或者他人冒用你的身份,并不代表被冒名者参与了某项社会活动。
3.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犯罪或者侵犯民事权利,仍然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被冒名者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清白。 对于违法犯罪,是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来证明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形成证据链,证据还要互相印证;对于民事侵权,谁主张、谁举证。单靠身份证是无法让被冒名者承担责任的。
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2个回答  2009-05-11
拿户口本立刻去公安局户籍处挂失,说清楚丢失时间!
第3个回答  2021-02-23

丢失身份证后我们该怎么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