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劳动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想知道下,劳动法中劳动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说的白话文一点,或者举个例子也行
还有,上下班的时间和中午午休的时间都属于什么时间?

其实劳动法并没有具体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和中午午休的时间,基本上很大体而言的,且上下班和午休时间一般不计入工作时间。具体还是得看公司安排。但公司制定的规定不能违背劳动法。一周要有一天休息。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5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3-08-06
你好,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3个回答  2013-08-06
你好,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已经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周五工作制所取代。
2、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经得劳动者同意,安排劳动者适当加班,但同时必须遵循《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3、中午午休的时间不算工作时间。
第4个回答  2013-08-06
《劳动法》第四章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条你可以自己看一下。标准工时制下,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劳动法说的是四十四小时,但是国务院的规定做了修改)。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工资;周末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元旦,春节等),支付300%的工资。上下班和午休时间一般不计入工作时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