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要求

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要求

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规定:

1、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500㎡。

2、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

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最大面积为1500㎡。

4、单、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最大面积为2500㎡。

扩展资料:

常见建筑构造

1、防火墙

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独立墙几种类型。它是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和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墙。

2、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主要用于需要进行防火分隔的墙体,特别是防火墙上因生产、使用等需要开设较大开口而又无法设置防火门时的防火分隔。

3、防火门

防火门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它是设在防火分区、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防火分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06
地下室、半地下室500㎡为一个分区;如果有自动灭火系统可达到1000㎡;大型公共建筑如果满足有自动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及不然、难燃材料装修的话可达到200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防火分区建筑允许面积为500平方米。但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平方米。

这些规定在新规范中见下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