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相对银承来说信用证流通性差,费用也高,平时交易里边为什么还有用信用证的?

(一)、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归属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钱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子、出票人签章。

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于较多,除开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钱数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具体描写,和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

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违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三)、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违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30
要整明白这个问题,只要从这两种付款方式的基本定义入手,便可知矣——

所谓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即承兑银行在承兑汇票后,就必须在汇票到期时对持票人无条件的兑付票款。即持票人拿到汇票就等于是拿到了钱。

而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有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开证行才保证向受益人付款。即信用证的受益人拿到信用证不等于拿到了钱,且如果是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或者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就不能够从开证行得到货款。

那么,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基本定义便可知二者的区别。所以,二者的使用也有所不同——银行承兑汇票一旦交付给收款人,就等于付了款,因此, 银行承兑汇票多用于买卖双方彼此非常信任的情况下的支付手段。如果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这种付款方式就有一定的风险。

而信用证不论买卖双方信任与否,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没有交货后收不到款的顾虑,而对于买方来说,也无需担心自己付款时卖方不交货的情况会发生,即只要卖方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是卖方已经交货了,而且代表货权的单据在付款时可以拿到手,而没有付款后挠不到货的顾虑。所以,信用证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是一种公平的、对双方都有保障的付款方式。

因此,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被称为商人的伟大发明,尤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31
银承只能起到延期付款呢或间接融资的作用,而信用证起码在单据层面对买卖双方都是只用保证。在买卖双方对彼此不了解,不信任的情况下,信用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利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