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理论 K.马克思1861~1863年所写经济学手稿的一部分,
《资本论》第4卷。
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学说史的经典著作。
写作与出版经过: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计划把他的经济学巨著
《政治经济学批判》分作六个分册。第一分册资本包括四篇,第一篇研究资本一般。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只包括这一篇的前两章。从1861年8月到1863年7月,马克思写了这一篇第三章草稿,现称为《经济学手稿(1861~1863)》。这部草稿的第一部分
《资本的生产过程》共分五节,前四节阐述了马克思自己的剩余价值理论,第五节即《剩余价值理论》,批判地分析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历史。
在写作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过程中,马克思重新研究了自己的经济学著作的理论结构,决定以《资本论》为总标题,把全书分为四册:①资本的生产过程,②资本的流通过程,③总过程的各种形式,④理论史。按这个计划,1862~1863年上半年间写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成为《资本论》第四册(卷)的草稿。
马克思生前没有来得及修订和出版《剩余价值理论》,所以,这部草稿就成了《资本论》第四卷的唯一草稿。马克思逝世后,F.恩格斯编辑出版了《资本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但恩格斯没有实现出版《剩余价值理论》的宿愿就与世长辞了。
恩格斯临终前将马克思的全部经济学手稿都交给了马克思的幼女爱琳娜。后来,《剩余价值理论》草稿转交给K.考茨基。经考茨基编辑整理,于1905~1910年间分三卷出版。考茨基在出版此书时,没有按照马克思的计划,把它作为《资本论》的第四卷,而是把它作为与《资本论》并立的独立著作。
这部著作的第二个版本是
苏共中央
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辑的《剩余价值理论》。这个版本以马克思的原稿为依据译成俄文,基本上按原稿的顺序把全书编为三册,先后于1954、1957、1961年出版。此后,又于1962~1964年作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6卷Ⅰ、Ⅱ、Ⅲ出版。
苏联和
民主德国合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国际版第二部分第三卷,分6册全文发表了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1861~1863)》,其中,第2~4册就是《剩余价值理论》,是完全按照马克思的原稿发表的。
这部著作的第一个中译本是郭大力依据考茨基整理的版本翻译的,于1949年分三卷由实践出版社出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 2版第26卷翻译了《剩余价值理论》,于1972~1974年出版。
基本内容:这部著作系统地分析批判了17世纪中叶以来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马克思的分析是从评论18世纪中叶英国的J.
斯图亚特的观点开始的。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者最早在利润形式上考察了剩余价值,而“斯图亚特是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体系的合理的表达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3页)。马克思在后来又补充研究了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形成过程中起重大作用的W.配第、J.洛克(1632~1704)、D.诺思(1641~1691)、J.马西(?~1784)和D.
休谟(1711~1776)的观点。
马克思考察了18世纪中期以F.魁奈为代表的法国重农学派对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的论述。重农学派认为社会财富不是在流通领域,而是在农业生产部门中创造的。这样,他们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就第一次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了直接生产领域,为分析
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重农学派还研究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的物质要素及其构成,研究了资本在流通过程中所采取的形式以及资本流通过程同社会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马克思高度评价重农学派的这些重大贡献,称他们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把魁奈在《经济表》中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分析,誉为当时政治经济学“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同前,第26卷Ⅰ,第15、366页)。但是,重农学派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并在使用价值形态上研究“纯产品”来源及生产,因此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唯一的生产部门,而地租则是剩余价值的真正形式。法国重农学派的另一个重要代表A.-R.-J.杜尔哥一方面把地租(剩余价值)解释为对别人劳动的占有,另一方面又把它说成是“自然的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