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务员考试报名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想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更不知道什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求指教~

您好!根据往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时间显示:
2013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4月14日考试
4月14日笔试 3月22日报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根据《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等文件规定,下列职位的报考年龄调整为:
1.广州和地级市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全省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18至30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2.公安特警职位:18至25周岁(198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3.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18至30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乡镇、公安特警、监狱及劳教管理机关一线护理等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中技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2日。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在职位表中注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者,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录职位分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报考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均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25
珠海市每年有两次公务员考试,分别是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3年广东省考已经结束,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将在2013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可在珠海华图网站查看下载国考公告。
一、广东省公务员考试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是指: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广东省2012年新增乡镇公务员考试,在三月份举行,2012年广东省省考在5月份初举行,但在2013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实行改革,乡镇考试与省考合并在一天(4月14日)举行,以目前形势看,以后每年广东省考大概会在4月份举行,公告将于3月中旬公布。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为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统一举行的考试。每年在10月中旬左右发布招考公告,11月底或12初举行各科目考试。
除以上两种考试以外,珠海市每年各个单位会根据自身岗位需要,不定时、不定量的单独对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聘员,即我们平常说的事业单位招考。
关于报考条件,公告中有如下明确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但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珠海华图教育是专业的公职培训机构,会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发布各类考试公告,敬请关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9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可以关注一下珠海的公务员考试网或者是百度一下珠海中公教育分校的电话咨询,你还可以登陆珠海中公教育的官网网站,都可以查看到相关的招考公告。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