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高手能解释一下纳西族的“阿注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纳西族的“阿注婚”是一种具有初期对偶婚特点的婚姻制度。这种婚俗主要分布于盐源县的左所、前所、右所、沿海、瓜别,以及木里县的屋足、项脚、博凹、博科、列瓦等地。纳西族人自称“纳”、“纳西”、“纳汝”、“纳日”,他称则有“幺些”、“摩梭”。在泸沽湖畔的部分纳西族地区,这种婚姻形式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年轻男女之间。
在“阿注婚”中,男女双方彼此不称夫妻,而称为“阿注”,意为“朋友”。这种关系的建立通常由男子主动,带上礼物请舅舅出面,送到女方家中,以此明确阿注关系。双方各居母家,男子只在夜晚到女“阿注”家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这种关系不稳定,结合容易,离异也常发生。
随着岁月的流逝,一些阿注关系可能会变得更加稳定,但仍然可能存在临时或偶然的结合。子女属于女方,由女方负责教育,男方没有抚养责任。这种婚姻形式不受等级限制,建立和解除都相对简便。
与这种婚姻形式相适应的是纳西族的母系家庭结构,由年长或精明能干的妇女担任家长,男子则作为女家长的助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了社会改革,废除了封建领主制度。除了走访式的阿注婚,还出现了同居形式,以及少数人举行结婚仪式,建立正式的夫妻关系,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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