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亲妹妹在上班时候被三人打了!然后表妹跟舅妈报警了!后来民警到了我也到了,在民警在场的情况我们又打起来了其中有我舅妈和我表妹,后到派出所处理说我有案底《案底是去年因工作留下的》然后说如果没有轻伤害要我做一年的劳役,如果有的话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真的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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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底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扩展资料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至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