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然后打架怎么处理!

本人的亲妹妹在上班时候被三人打了!然后表妹跟舅妈报警了!后来民警到了我也到了,在民警在场的情况我们又打起来了其中有我舅妈和我表妹,后到派出所处理说我有案底《案底是去年因工作留下的》然后说如果没有轻伤害要我做一年的劳役,如果有的话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真的 吗
急急急!!!!!

有案底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扩展资料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至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个回答  2011-07-20
1.一般打架属于民事,你是打架的主使人,虽然你没有直接参与,但是你指使的。所以公安机关需要请你去询问原因和动机,打架了这种事总有原因的吧!
2.你们的情况没什么大的伤害,但是对别人和自己都构成了不负责任的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也就是说服教育。严重点可能会在个人档案里留有一些记过。但是一般你态度好的话,应该可以不记得,这要看情况!
3.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和人意的事情和人,但是请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不到威胁自己安慰的时候,万不可动用暴力。文明和野蛮的区别就在于我们有思想和语言,而不单纯只有身体!相信这件事后你和那个被打的当事人可以和平解决。和睦相处!多个敌人不如多个朋友!
最后祝楼主遇事三思,工作更上一层楼。家庭幸福美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有可能哦...民警到场你还打,脾气够火爆的。
主要因为你去年才留前科,5年内再犯属于累犯,要加重处罚才会这样,否则一般轻微伤(也就是所谓的不到轻伤害)都是调解或者行政处罚为主;轻伤以上就不用说了,本身就涉嫌刑事责任,还累犯...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7-22
民警在吓唬你。。。
故意伤害罪中轻微伤是不追究责任的,即使是轻伤也要受害人自己起诉,否则不告不理。只有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才是公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