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服务员无事旷工,要被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三项,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用人单位可以和服务员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几个服务员都是无事旷工,耽误接待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会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单位可以和这几个服务员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所受到的损失情况,经过严密计算后,可以让这几个服务员包赔部分损失。
【5】服务员如果认为处分过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