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上班应该给员工买保险吗?不给买,员工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然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这是最后一种办法了,而且不知道超市属于什么类型的,若是联华超市这种比较正规的,可以和超市人事部沟通,若不是这类超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

不过还是建议你先和超市负责人沟通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调解。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扩展资料:

劳动者依法享有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项目向劳动者支付保险待遇。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也将工伤医疗费用纳入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因此,社会保险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其中第七款“社会保险。”作为应当具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又明确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说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既可以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如果当事人找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自己的社会保险纠纷时,相关机构不作出任何决定,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应该明显知道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而未责令其限期缴纳,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而当事人选择仲裁及诉讼程序,是当事人寻求权利保护方式的自由选择,任何单位和机关都没有干涉当事人行使这类权利的许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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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7
当然应该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这是最后一种办法了,而且不知道超市属于什么类型的,若是像联华超市这种比较正规的,是可以和超市人事部沟通的,若不是这类超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不过还是建议你先和超市负责人沟通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调解。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资料:
一、《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 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减轻用人单位风险的重要制度,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 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理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这是不成立的。
二、社保到底值不值得买   
1. 社保是法定强制必须交的,如果不交(无论是否签署不交社保的协议),那么风险在单位那边,一旦社保查到或者去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交社保,甚至还会被罚款。所以,是否可以不买,取决于公司是否愿意承担不买社保的风险,不是个人决定的。   
2. 社保包括养老、医保、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社保是基础,你现在只是看到了养老保险,但是医保和工伤呢(先不说生育和失业了),万一发生疾病之类的或者工伤了,商业保险在这方面跟社保比是有比较大差距的,再说生育,对于女性来说,只有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才能得到报销的,商业保险解决不了的,如果你是男性,那么就可以忽略生育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09

当然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这是最后一种办法了,而且不知道超市属于什么类型的,若是联华超市这种比较正规的,可以和超市人事部沟通,若不是这类超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

不过还是建议你先和超市负责人沟通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调解。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扩展资料:

劳动者依法享有各种社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项目向劳动者支付保险待遇。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也将工伤医疗费用纳入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因此,社会保险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其中第七款“社会保险。”作为应当具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又明确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说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既可以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如果当事人找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解决自己的社会保险纠纷时,相关机构不作出任何决定,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应该明显知道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而未责令其限期缴纳,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而当事人选择仲裁及诉讼程序,是当事人寻求权利保护方式的自由选择,任何单位和机关都没有干涉当事人行使这类权利的许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当然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这是最后一种办法了,而且不知道超市属于什么类型的,若是联华超市这种比较正规的,可以和超市人事部沟通,若不是这类超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
不过还是建议你先和超市负责人沟通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调解。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

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减轻用人单位风险的重要制度,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
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8-15
当然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这是最后一种办法了,而且不知道超市属于什么类型的,若是联华超市这种比较正规的,可以和超市人事部沟通,若不是这类超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给员工缴纳保险的。
不过还是建议你先和超市负责人沟通下,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申请调解。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
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
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减轻用人单位风险的重要制度,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
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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