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重庆新农合政策规定,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不设置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当年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使用。特殊疾病实行门诊统筹,其中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
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庆新农合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比一档增加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再增加5个百分点。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基金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二档12万元。
/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bd8845efbf3533fa838b47e6"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bd8845efbf3533fa838b47e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bd8845efbf3533fa838b47e6"/>
1、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22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8年9月—2019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3、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还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4、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自治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自治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rlsbj.cq.gov.cn/c/2007-07-18/4730.shtml"target="_blank">重庆人社网-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rlsbj.cq.gov.cn/c/2016-08-24/496587.shtml"target="_blank">重庆人社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根据相关重庆新农合政策规定,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不设置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当年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使用。特殊疾病实行门诊统筹,其中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
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庆新农合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比一档增加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再增加5个百分点。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基金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二档12万元。
1、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22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8年9月—2019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3、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还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4、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自治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自治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社网-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社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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