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商品房,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是80.57,公摊10.09,6层。而土地证上的使用权面积是4308.7,其中分摊面积60.86,这是怎么算的?在记事栏中有这样的描述“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60.86,以出让方式变更给我,(该房屋所有权证已于2010年6月在兵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农七师管理部进行抵押)”我是贷款,但是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的贷款,这个抵押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