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监护人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做监护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被监护人的父母;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3、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特定的主体才能成为监护人,不同的监护人需要承担的职责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清醒,经相关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监护资格,若监护人在监护期间,实施了危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的,监护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不服指定监护怎么办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典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要想成为监护人的,首先自己肯定是要具有监护的能力,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成为监护人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担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而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则为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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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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