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呼吸骤停的表现

如题所述

心脏骤停是指心脏射血功能的突然终止,大动脉搏动与心音消失,重要器官如脑严重缺血、缺氧,导致生命终止。这种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医学上又称猝死。 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的是心室纤维颤动。若呼唤病人无回应,压眶上、眶下无反应,即可确定病人已处于昏迷状态。再注意观察病人胸腹部有无起伏呼吸运动。如触颈动脉和股动脉无搏动,心前区听不到心跳声,可判定病人已有心跳骤停。   心脏骤停常迅速伴有呼吸骤停,因此一般应心肺复苏同时进行。复苏程序有新主张,一改过去的ABC变为CAB,即首先是C(circulation)建立人工循环,再A(airway)疏通气道,以及B(breathing)人工呼吸,理由是恢复有效血液循环应最先、最早、最重要。如有条件还有人主张应再加上D(defibriUation)除颤,理由是心脏骤停大多数是心室颤动,除颤是最积极的心脏复苏手段。  1. 院前急救(第一期复苏)  (1)畅通气道:输氧。  (2)人工呼吸:如无自主呼吸,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牙关紧闭时可改为口对鼻呼吸,立即准备好气管插管,安上人工呼吸机。  (3)胸外心脏按压:患者平卧硬板床,拳击胸骨中点一次,如未复跳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80~100次/分。每次按压和放松时间相等。  2. 院内急救措施(第二期复苏)  (1)进一步维持有效循环,若胸外心脏按压效果不好必要时可考虑开胸按压。  (2)建立静脉滴注通道:滴注增加心排出量药物及碱性药物:如肾上腺素1mg静注,必要时每隔5~10分钟重复一次;多巴胺每分钟2~10微克/kg静滴;阿拉明每分钟静滴0.4mg;5%碳酸氢钠100ml静滴。  (3)心电图监测和心律失常的治疗,心律失常的治疗包括药物和电技术两方面:  1)电击除颤:心室纤颤可用非同步电击除颤,所需能量为200~360焦耳。  2)药物治疗:治疗快速性心律失常可选用利多卡因、普鲁卡因硫胺、溴苄胺等;若由于洋地黄中中毒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可选用苯妥英钠静注。  3)对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可用阿托品静注治疗。  3.重症监护室处理(第三期复苏)  心搏恢复后可进入ICU病房进行如下处理:  (1)维持有效的循环:纠正低血压,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处理心律失常;防治急性左心衰竭等等。  (2)维持有效呼吸:关键问题是要防治脑缺氧及脑水肿,也可用呼吸兴奋剂,自主呼吸恢复前,要连续使用人工呼吸机。若气管插管已用2~3天仍不能拔除,应考虑气管切开。  (3)防治脑缺氧及脑水肿:  1) 低温疗法:头部冰敷,冰帽,体表大血管处放置冰袋或使用冰毯降温。  2) 脱水疗法:可用甘露醇、速尿、地塞米松及白蛋白等药物。  3) 应用镇静剂。  4) 促进脑细胞代谢药物:应用ATP 、辅酶A,细胞色素C,谷氨酸钾等。  (4)防治急性肾衰:尿量每小时少于30ml,应严格控制入水量,防治高血钾,必要时考虑血透治疗。  (5)防治继发感染:最常见的是肺炎、败血症、气管切开伤口感染及尿路感染等,抗生素一般选用对肾脏毒性小的药物,不宜大量使用广谱抗生素,以防继发真菌感染。   1. 第一期复苏胸外按压有效时,可扪到颈动脉或股动脉搏动、瞳孔缩小,对光有反射。皮肤转色,收缩≥8kpa;达不到以上标准为无效。  2. 第二期复苏有效时,病人自动心搏恢复,皮肤色泽改善,瞳孔小,出现自主呼吸及意识的恢复,达不到以上标准为无效。  3. 第三期处理是心搏恢复后继续治疗及并发症的处理,如病人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楚,肾功能正常,又无继发感染等表现即为痊愈,未全部达到以上标准即为好转。  提几点:1,一个患者倒地,不一定都有家属。医生首先是要判断患者是否有意识,是否有呼吸,同时触颈动脉搏动,急救时不量血压。  2,在判断后行胸前扣击2次。  3,静推肾上腺素可以2mg-3mg  4,阿托品1mg必要时可以重复静推,3分钟为限。  急救措施:  心脏骤停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千万不要坐等救护车到来再送医院救治。要当机立断采取以下急救措施进行心肺复苏。  1、叩击心前区:一手托病人颈后向上托,另 一手按住病人前额向后稍推,使下颌上翘,头部后仰,有利于通气。用拳头底部多肉部分,在胸骨中段上方,离胸壁20~30 厘米处,突然、迅速地捶击一次。若无反应,当即做胸外心脏按压。让病人背垫一块硬板,同时
心跳呼吸骤停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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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1
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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