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由谁调解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纠纷受理:既可以是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是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即便当事人未提出申请。调解工作实行统一的立案报告制度和承办流程。
2. 调查与证据收集:调委会需对纠纷进行必要的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查明事实经过,并据此制定调解纠纷的具体方案。
3. 调解过程:调委会主持调解,并制作书面的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需由当事人及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以确认。
4. 对长期调解无效的情况:调委会应及时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防止纠纷进一步激化。
5. 调解结束:调解结束有两种情形:一是双方达成协议,调解结束;二是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调解终止。调解达成协议后,调委会有责任确保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对于未达成协议的情况,调委会需防止纠纷激化,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诉、仲裁、诉讼)。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若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则不得进行调解。
-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于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受理前可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第十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根据调解需要,指定一名或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或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调解员。
- 第二十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调解员可邀请相关人士参与调解,包括亲属、邻里、同事,或专业人士和社会组织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当地有公信力、热心调解、得到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