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关于物品重量的规定。
只要没有携带违禁物品和大量商品,都可以正常过海关。
根据海关规定,以下物品出境时需要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2、可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超出需要向海关申报。
3、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5、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6、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7、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该关近日在深圳皇岗口岸查获30余名旅客利用背包违规携带象拔蚌355.51千克入境。海关提醒广大民众,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日常食用海鲜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请特别关注产品的中文标签。
1月12日零点至3点间,深圳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陆续发现一些形迹可疑、试图逃避X光机查验的旅客,现场关员随即对这些旅客的背包进行开包查验。
经过查验,关员发现这些旅客的背包里装有一袋袋用塑胶袋装着的象拔蚌,这些象拔蚌包装简陋,且无来源地、生产日期及标识,属“三无”产品。在将近3个小时中,现场关员陆续从30余名旅客行李中查获象拔蚌共33批,总计355.51千克。目前,海关已依法对上述物品作销毁处理。
据现场关员介绍,象拔蚌属于水生动物产品,为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且该批“三无”象拔蚌的包装简陋,卫生安全隐患较大。携带“三无”海鲜通关,不仅影响口岸正常的通关秩序,更破坏市场秩序,威胁民众身体健康。
海关提醒广大民众,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日常食用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请特别关注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记载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姓名、地址、电话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关提醒: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