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别人的公租房住我犯法吗

如题所述

是违法的。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了,公租房的承租人不能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否则会责令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生毕业生、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外地迁移的城市工作的群体。出租公租房一般会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转接或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但为什么还会有人冒险出租公租房呢?因为有需求!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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