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兼职工资发放规定

如题所述

兼职工作的工资一般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约定试用期,提前三天就能辞职。薪酬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5天。兼职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也应当受劳动基准法的调整和约束。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制度。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兼职人员也属于公司员工,应当每月给兼职人员发放工资,做为管理费用——工资处理,分录如下: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兼职财务的工资按正常聘用员工方式计算入账。兼职会计实际上是以工作量来定薪酬的聘用员工,所以其工资按正常员工计提入账就可以。
在税务方面,因企业无法知道该员工在其他地方工资情况,所以企业在代扣个税时仅以支付工资金额来计算。当其没有超过3500元每月时不需要扣缴个税。个税法同时规定,在两处及两处以上有收入的应该自行到税务局办理申报,而不是由企业就其全部收入代扣个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兼职,是职工同时从事一个以上的职业或职务。各国法律一般并不禁止职工兼职,但有的情况下,企业、单位并不特别赞成本企业单位职工兼职。职工个人是否兼职,要看各种情况而定。
中国有关劳动法规规定: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兼职人员根据自己完成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取得一定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一些兼职是不另取报酬的。如科技人员兼任学术团体领导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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