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中学生自我介绍作文(400字)

特别是开头和结尾,不太会写,教教我还要附上一篇文章。讲详细点,请各位高手来回答有好的追加分数 PS:教程不要抄网上的,那我已经查过了,一点也不好

一、 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
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
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 :“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

二、 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
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
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
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
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三、 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 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
我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
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
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 (给你三篇,自己选一篇修改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7
大家好,我是一名刚加入**的新成员。我叫**。
我是一名非常普通的中学生。我既没有美丽的外表,也没有出色的成绩,但是,我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和一个令人感到温暖的笑容。
1993年,10月21日,下午。
一名孕妇被推进了手术室,站在孕妇身边的那个男人在女人即将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他温柔的笑着,边给女人打气,边让女人要放松。女人被推进了手术室,男人站在手术室门口焦急的等待着,男人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蹲着,一会儿倚在墙上盯着手术室的门发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对于这对夫妻来说这是多么的漫长呀!
两个小时后
手术室的门打开了,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走了出来,医生对男人说:“恭喜您,先生。是个女儿。”男人听后高心极了,随后,女人被推了出来。女人看着身边的婴儿开心的笑着,脸上写满了幸福。
故事中的这对甜美的夫妻就是我的妈妈和我的爸爸,他们的女儿就是我。
我拥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对浓眉毛,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一个大鼻子还有一张会吃的大嘴。当然啦,有了一张会吃的大嘴,我的体重也就轻不到哪去!
我特别喜欢唱歌,特别是唱《义勇军进行曲》。因为唱这首歌我是永远不会唱走调的!!!
初二那年,我有了自己喜欢明星。我喜欢他的帅气,他阳光般的笑容,苗条的身材,绝美的舞姿,美妙的歌喉,更重要的是他刻苦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毅力。他就是优质偶像:韩庚。
韩庚的那种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最后,我希望大家如果有什么对我不满的话,大家可以告诉我。
谢谢大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