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柱一桩,当桩径大于柱子时,可不设
承台,规范并没有给出连接构造,从
结构力学上分析,不设承台时,应在桩顶设置“暗承台”,“暗承台”虽然属于桩身部分,也需要满足承台的抗弯,抗剪,和局部受压。“暗承台”在桩身的长度范围h,应该按满足柱子在桩身的锚固长度LaE(一般40d足够),且满足抵抗柱底
剪力要求确定,一般“暗承台”的抗弯和抗剪靠自身混凝土强度和桩身钢筋即可满足要求。所以“暗承台“长度范围h内,不需要附加配筋,且
箍筋应该是加密的。暗承台的局部受压是由混凝土强度确定的,当柱子砼强度等级小于或者等于桩身砼强度等级,可不必验算。所以,所谓的"可不设承台",并不是没有承台,只是把承台做成了"暗承台"的形式,属于桩身的部分,最后希望各位结构专家,各抒己见,多多交流经验,不足之处多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