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影响考教师编制。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有职称也常无法聘任)。
退休后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在私立学校中,因学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帮其工作人员缴交社保,所以退休后一般享受社保待遇。在公办学校中的临聘人员,因为财政困难等原因,一般不帮其缴交社保或者只缴交部分如工伤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
这样的情况是在一开始报名的时候就已经不可以报考了,还是要等到考完了才会去审核这个问题?
追答看你问的问题,就觉得你没想的透彻。你是怕再跟老师打交道是吧。你报考公务员是要参加这个考试,还是想要录取成功。你先按我说的去做,如果只是一直想打酱油过,那我没话说了……
追问亲,很感谢您的回答,只是我已经毕业了,档案也在已经发回原籍,这样的话打电话给校老师还有用吗?
追答还是建议你咨询下你们学校的这种处理流程,看是否在毕业最后整档时将你的处分记录和撤消记录取出。采纳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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