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感受?

如题所述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感受?答: 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学校教育和老师制定了种种条款,以便约束学校和教师的教育行为,意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教育工作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教育不是万能的,如果教育万能,那就没必要制定种种刑法,来惩戒犯了罪的人了。 我们的教育始祖孔老夫子还用戒尺惩戒犯了错的弟子,还用“朽木不可雕也”来评价教不好的学生,可现在的教育是绝对打不得、骂不得的(本人也坚决不赞同打骂学生),甚至是摸不得、说不得的。我们的老师都知道,一切教育行为要把“爱”作为出发点,要爱一切的学生,要爱学生的一切,可“爱”也要宽严相济啊,也要说服教育和适当的惩罚措施并存啊!和颜悦色的教育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宝。
如今的孩子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家长对他们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承受挫折能力差。在学校里教师善意的批评都听不得,试问,他们如何进步,长大后,又如何面对社会的压力。前天,听教育家魏书生的讲座,他开玩笑的提到在社会上当老板的往往是老师眼中的后进生,他们在老师的批评声中变得坚强、心胸宽广、更容易在社会上求生存。现在有些家长和学生却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了护身符,当成了挑战学校和教师教育行为的政策依据。作业不完成、打架、骂人,学校和老师拿我没辙,批评我,我就告你老师口出侮辱性语言;让我站着反思,我就告你老师变相体罚;你学校有本事就开除我啊,那你就触犯《未保法》了,嘻嘻!即便我骂你老师又怎样?我是未成年人,需要的是保护,而你老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你就违法喽!正是有些学生和家长有这样的思想,对抗学校和老师的方法和手段也就多了起来:老师批评学生几句,学生和家长就说老师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了,要求精神赔偿;老师让一个屡次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站起来,学生和家长就说老师体罚了,要让媒体进行曝光等等,形式之多,门路之广,令学校和老师瞠目结舌。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教育不得不完整。老师们怕啊!!!怕一不留神就触犯了神圣的法律。从教多年,我知道我的同行们,没有一个不想自己的学生成材的,对于一些问题学生,没有一个不煞费苦心教育挽救的。可我们面临的,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以及在这个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颇有“法律头脑”的新新人类,究竟该把握一个怎样的尺度,我们无从衡量。所以大家感叹到,为避免触犯法律,对于那些问题学生的恶劣行为,老师们再怒其不争,也要把批评教育的话打上三遍的腹稿,避免违法之嫌。
同行们感叹,如今的教育难做啊!是啊,法律的不断完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给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祛除心理上的危机感和恐惧感,也是值得大家深省的问题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