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建材商场恒洁卫浴看中了几件卫浴产品,但没决定是否要,给放了1000元订金,当时老板亲口说不想要时可以退,所以我才给了1000元订金,两天事我又在另一家恒洁卫浴看了一下相同的东西,结果偏宜不少,于是我在另一家购买了,现在这家收了订金的不给我退钱,说是没想到我全不要,要么就是财务不在,我可以起诉吗?
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我请律师,律师费贵吗?诉讼费贵吗?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意的并不是这1000元,我在意的是这家店的态度转变实在是太快了!我找一个律师,就说帮我打赢官司,这1000元归他,行吗?
合同法规定,如果是定金,那你就不能拿回来了。如果是订金,那你还可以要回来。
对你来说,维权成本高了点。
如果委托律师,律师费可能要3000元左右,各地收费不一样的。诉讼费是交法院的,倒不贵,50元钱就够了。起诉后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三个月左右才能下判决。
建议你和商家商量解决,如果争一口气,那就不妨起诉,这个案子最后你能不能胜诉,要看对方打给你的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你就不能胜诉。
如果是订金,那你能胜诉,甚至连律师都不用委托,你只要让律师帮你写个诉状就可以了,自己去法院把案子立了,然后自己出庭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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