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别人邀请到新加坡做夜场酒吧驻场舞者 大家帮我分析情况

受别人邀请到新加坡做夜场酒吧驻场舞者,待遇底薪人民币一万 按业绩拿提成, 包住不包吃,不包机票,护照和签证费用。 需要我到了新加坡才可以和酒吧老板签合约,最少可以做两个月最多做半年。 需要三个人的组合形式,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我还得找两个女生组成组合形式编排好 十个舞蹈节目,再过去演出。 现在很多事情都是口头约定,具体情况并不能保证。 我的情况就是23岁男,没出过国没护照,英语也不好,在新加坡没朋友。现在担心的问题有几点一,我回老家要花费护照费用和车费,如果一切手续办好,酒吧那边又食言,我就会有损失。 二, 我如果一切手续办好,买机票到了新加坡,在签约的环节,如果酒吧那方给的待遇条件和之前不一样,我就很被动了。  甚至如果酒吧突然不要我们了,我们损失也将会特别大。  三,签证问题,酒吧那方说签证自费,我不清楚是应该要办哪种签证,分别是多少天的,在哪里办。  如果在新加坡再续签的话,又是哪种签证,多少天的? 四,这种情况,我要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悬啊,我只知道新加坡有一种6个月的签证,是叫"歌女(手)"签证,一般是女的做夜场才做这种签证,挣半年的钱就回国,这种签证不会得到续签的,回国之后如果想再到新加坡挣钱,那只能再申请并且只能申请同样的这种歌手签证.要知道这些女的用这种签证都不是真正靠唱歌挣钱的(起码99.99%不是).要么是出台(出去怎么挣钱就不必要多说了),要么陪酒靠赚取酒的销售提成, 到目前为止还没听到有男歌手做这种签证的.
一般情况下,去新加坡务工,是申请工作准证,根据条件自低至高是分为WP,SP,EP几种,一般签是2年,到期可以续签. 而且SP,EP准证持有者达到一定条件还可以申请PR,而有过歌手签证记录的人,新加坡是不会同意给其他准证了的,换言之,有这种歌手签证记录的人,就没有资格申请新加坡PR了,带有歧视或偏见的
建议你不要去,想来你应该是没有打算在新加坡用半年时间挣"快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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