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7-09
不合法拉
依据是<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2个回答 2008-07-09
违反公务员法,因为把职称挂在设计单位并收取费用,明显属于兼职行为。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规则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3个回答 2008-07-09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国家颁布的《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兼职取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