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问题

为什么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为国有土地,而征税范围包括集体土地呢?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2,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开征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9]44号成文日期:1999-03-12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008号)与原国家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8]国税地字第015号),有关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的解释不尽一致,并且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在实际执行中,不便于操作,经研究,现进一步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
  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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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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