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如何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7
企业的用工形式主要分为三种: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1.全日制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日制用工要求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出这一工作时间的工作应视为加班,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通常,若每周累计工时达到24小时以上,可视为全日制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亦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等,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并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模式。
3.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劳动合同法》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区分性的规定:
1. 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以小时计酬,每日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先前的合同履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则通常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除完成特定任务或三个月以下的固定期限合同外,可以设定试用期。
5. 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全日制用工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则需依法进行,并可能涉及经济补偿。
6.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则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
7. 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而全日制用工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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