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建筑类劳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基础工程,土方工程,拆房工程,河道疏浚,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水电安装,制冷设备安装 注册资金:普通的 有限责任公司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 一人有限公司 ”(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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