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ETC的IC卡中存放了有关车辆的固有信息(如车辆类别、车主、车牌号等)、道路运行信息、征费状态信息。既然车辆已经过户,车牌也已经变更,就只能重新办理一张新的ETC使用。原有的ETC是捆绑原车牌及车主的,如果不允许过户就不能使用。
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发生变更的,用户须驾驶原车辆和预变更车辆,携带预变更车辆的行驶证原件、与之对应的速通卡前往客服网点。
个人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扩展资料
收费站区设有ETC车道,应确保速通卡正确插入速通电子标签,不停车通过收费站;收费站区没有ETC车道,用户须将速通卡从速通电子标签中取出,停车刷卡通过。
装有速通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车道时,车速不得超过现场限速标志规定的时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发现ETC车道内停有车辆时,请在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之后等待。刷卡通行与领取通行券通行不能混合使用。
办理清户须交回速通卡,如不能交回,须先行办理挂失手续。如用户速通卡人为损坏,须先行办理更换手续。速通卡与电子标签配套使用,需注销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标签,之后无法再恢复启用。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