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让加班的下班才能走,合理吗?

如题所述

近日,江苏南京。一女生下午六点准时下班,被领导发微信批评,不要踩点下班。孙女士称,她做的是文员岗位,公司上午九点半上班,下午六点下班,当天自己已经做完工作,像往常一样六点下班,没想到就被领导批评,让她哪怕干完活,也要6点后才能关电脑,她觉得不是很理解。(12月8日 极目新闻)
此事登顶热搜,引发网友集体吐槽。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加班成为了衡量打工人努不努力的“标准”,员工们也跟拼命似的比赛看谁更能加班,有的人甚至因为“不加班”而受到领导的斥责。其实,加班对于打工人来说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毕竟谁都有上班做不完工作的时候。但是在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按时下班难道真的有错吗?
准时上班,按时下班本是员工们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但当今社会“内卷”现象严重,996成了上班的规则,而加班则成为了一种文化。“领导没走,你就不能走”,“哪怕干完活,下班后才能关电脑”变成公司内部心照不宣的准则。领导评价员工的标准不再根据工作质量和成果,而是肉眼可见的工时。电视剧《我在他乡挺好的》展现了这样一个桥段,金靖饰演的胡晶晶被老板辞退。她跟领导要辞退理由,领导却说:“你是不是你们整个项目开发组加班最少的一个?”胡晶晶反驳自己走得早是因为工作都完成了,同时她表示即便自己加班也不会有加薪,可老板却教育她:加班不能只看钱。大部分领导对员工“踩点下班”的看法整齐划一,在他们眼里,下班早就是工作态度不端,就是不认真工作。领导们喜欢营造一种员工废寝忘食,为工作呕心沥血的场景,他们把加班时长当作员工的勤勉度,来自欺欺人。
过长的上班时间并不一定能提升员工的工作处理量,反而会降低员工的工作效率。美国社会市场基金会曾做出一项研究表明,“快乐的员工贡献的生产力,比消极员工的平均高出20%”。在固定时间内,员工为了和自身利益挂钩的业绩会更加集中注意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利益,领导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循环上升。如果工作时间过长,则会使员工压力剧增,身体疲劳,产生心理懈怠,工作积极性下降,甚至引发健康问题。
时间投入与实际产出不一定成正比,工作完成与否与加班时长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加班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加班本身。如果按时完成了工作,在保证质量和效率的情况下,准点下班何错之有?准时上下班,平常不加班,既不能说明工作态度有问题也不能代表业绩不好,反而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有时很可能是不具备效率和工作能力的表现。任何一个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假努力”型的员工,而是真的在办实事的员工。按要求完成工作是员工的义务,准时准点下班是员工的权利,高效和出彩的能力是员工准点下班的资本。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准点下班,没错!事实上,类似的新闻不是第一次被爆出,此前,员工因为“准点下班”被公司领导提醒、警告甚至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情况都曾发生。

相关社交媒体平台上,上述新闻的阅读量达到了4亿,网友评论达数万条。龚先生认为,不是大家非要给这几分钟讨个说法,而是在通过力挺“准点下班”表达一些潜台词:无谓的加班、“内卷”能不能少些?职场中的存在感能不能不靠工作时长来刷?员工准点下班、拥有“下班自由”能否成为常态,而非“想为又不敢为”之事?

有观点认为,准点下班其实是一种能力。意思是,能准点下班意味着能科学、合理地规划工作内容和时间,能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和预期,有执行力、不拖延,能处理好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等等。

说到底,老板也好,员工也罢,都应该向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努力,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工作时长和表面功夫上——这,才是更科学更可持续的工作方式。这样的企业文化带给公司的收益会更大。

不仅在我国,是否应该准点下班其实也在其他国家被讨论。

2019年,日剧《我,准点下班》中,剧中角色就通过一句又一句的硬核台词表达了对准点下班,回到各自生活的殷切期望。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表示加强对“8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她提到:“8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许多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她认为,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的规定。

对此,她建议,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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