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工伤老板只给医疗费,不赔偿,没有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重裁也没结果,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突然发生工伤时,很多当事人及其家属或者亲朋好友都会惊慌与悲痛,有的甚至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无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人士,遭遇工伤时,不用惊慌,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必须清楚遭遇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确切名称(单位全称),必要时到工商部门打印电脑咨询单确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为维权作准备。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就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更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寻找证据证明劳工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对工伤予以确定。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招聘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单(条)、工作证、上岗证、会议纪要、同事证人证言等。上述材料一定要保存好,以免丢失。
3、了解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会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承担,并且处理程序也会有所不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解,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缴纳证明,如无法获得,可向法院申请调取。
4、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后一年内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5、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工伤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单位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选择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但此时没有劳动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和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很可能会因此受到损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律师,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6、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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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7
我告诉你怎么办;首先收集好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流水、微信的工作群、电话录音、相关的录像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只有一个,就是确认劳动关系。胜诉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会下发工伤认定书,然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才有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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