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私用于日常没发票的报销,需要先从对公转到法人私户吗

如题所述

可以这样实行。
新成立的公司,日常零碎开支的报销费用可以从对公账户转账到法人私人账户。但是公司账户的钱转给法人私人账户,如果没有相应的合法经济业务,即相当于向法人提供借款(这可能是较为贴切的理由),在纳税年度结束的时候,既不归还又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可认为对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一般来说,除非是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否则这样做不合法,不然是不可以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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