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提前上班是否双薪

产假提前上班是否双薪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不再重复发工资,但职工产假期间提前上班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和员工合法生育这两个事实而应该享受的产假待遇,而且员工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正常劳动。而工资只是基于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后企业应当支付的报酬。另外,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因而二者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衍生问题:
产假提前上班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哺乳期不会被用人单位降低工资。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不仅应该拿到社保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还应该拿到一份企业发放的正常工资。浙江省规定了产假提前上班,用人单位经女职工同意为其安排工作的,女职工不仅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还可以领取公司支付的正常上班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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