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认为劳荣枝改判的机率为零,不认为被告的上诉能够成功,二审照样是维持一审原判。
劳荣枝案一审当堂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三岁的孩童,还有在绑架杀害熊启义后跑进熊启义家中杀害熊启义妻女一家三口,以及被她残忍杀害的其余几位,她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可以说劳荣枝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也是极其严重的,应依法惩处,执行死刑,被抓获归案后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劳荣枝身负7条人命,这7条人命她都是主犯,并且一直潜逃长达20年,这20年期间被她杀害的七条人命一直尸骨未寒,她们的家人也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她不值得被原谅,应当立即处以死刑,绝不改判。
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三罪并发,还有潜逃20年,潜逃罪,每一个都是死罪,我国刑法最高也就是执行死刑了,不然对她施以古代的“车裂”“凌迟”都是对她体面的死法。
如果说在另一个主犯法子英被抓之后,她能够自首去认罪,还有可能值得被执行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可是她在外依然逍遥法外了20年,她可曾有过一点点的悔恨和歉意,她不值得被原谅,不能改变对她的判决。
在法庭上判决之后她“不服”,要上诉,也就是我国刑法可以让她上诉了,不然应当对她立即执行死刑,让她到地狱再去忏悔。
以她的罪行不仅不值得得到被害人亲属的原谅,更不值得广大中华同胞的原谅。不仅如此,她更应该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向被她杀害的死者墓碑或者遗像跪下道歉也不为过。
最后小编认为不管她上诉多少次,都改变不了一审原判的结局。大家还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