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是个人自缴费的,且当地社保局网支持网上办理,您就可以在参保地社保局网站上操作暂停缴纳,否则,您则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申请暂停缴纳。
拓展:什么是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一般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
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
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
医保制度。
办理方法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以下供参考:
申办办理流程:经办部门:居住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申办停保(减员)办理流程: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
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