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街上抓到个偷我钱包的贼,我当时就发现了,开始追他,在追的过程中我说过不为难他,只要把钱包交出来.他拒绝了,并在追逐的过程中与我发生角斗,是他先回头对我动的手,但后来他被我打伤了,我钱包拿回来就走了,不知道他受伤情况,看样子应该伤得很重,因为我是拿街边小卖部外面的木凳子打的,下后没留余力,只看见他头上和脸上都是血.如果法医鉴定轻伤以上,请问我这算犯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