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一、申报条件
1、工伤职工需经过工伤认定,并已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2、伤情需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已停工留薪期满。
3、如需取出钢板、钢针等内固定材料,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内固定材料已取出的证明;如内固定材料不需要取出,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内固定材料不需要取出的证明。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康复资格确认表等所需的其他申报材料齐全。
5、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鉴定费用(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2、职工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3、工伤争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省级每人次500元,市级每人次400元。
4、需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的,省级每人次400元,市级每人次300元。
鉴定注意事项
1、确定鉴定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从事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因此应避免选择非法定机构进行鉴定。
2、了解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的,要了解并遵循相关的鉴定标准。同时,还要注意鉴定结论的有效期,及时更新鉴定结论。
3、提供完整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供完整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如果材料不齐全或存在虚假情况,可能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关注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职工工伤等级的重要依据,要认真对待并关注鉴定结论。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提出复议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5、遵守相关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职工和雇主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程序和流程,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影响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