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一个大酒店打工一年半了,入职前这家酒店的负责人要求他们签署自愿放弃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文件。

如题,最近发现老婆怀孕了,想离职。想问问各位懂法的朋友,我们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及费用。

企业要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现在已成为 一个社会常识。实践中有些企业为 了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 润,往往不为企业员工缴纳任何社保。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有些企业主自以为想到了“高招”“良方”,那就是在入职时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自愿放弃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巧妙规避法律规定。其实这些企业的做法并不高明,也可以说是自作聪明,这样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在在职时可能屈从于压力,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一旦离职,员工同样可以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社保,那一纸保证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并不能达到企业主当初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规定看,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要求员工签署保证书放弃单位为自己购买社保这是一个无效的法律行为。同样有些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到外地打工,社会保险自己享受不到,要求公司将社保折算成现金和工资一起发放给自己,公司认为员工纯粹自愿,甚至还可以少支出部分费用,也乐得这样做,其实这也是无效行为,因为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不得放弃缴纳,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一旦查实有这样的行为,作为企业必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企业这样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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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8
不合法行为

自己百度劳动合同法,里有不上社保不签署合同的违规赔偿条款
但你想要各类赔偿单位不给还要去单位所属区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可能时间长点),需要保留在那工作的物证(比如工资单,工牌,工服等)
第2个回答  2020-06-27
签了也是白签,因为这个协议明显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既然是违法的那就没有效力废纸一张。
当事人完全可在签订后工作,待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就职期间的社保。且当事人如果以未参保为由离职,还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28
1.要求企业为其补交之前未缴纳的社保。
因为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属于无效条款。
2.你老婆如果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还可以要求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20-06-28
这种文件即使签署了也是无效的。因为它不符合《社保法》和《劳动法》,不合法的显然就是无效的。
《社保法》规定,企业必须负责员工社保,这是强制性的。绝对不可以怠慢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建议收集证据,然后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主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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