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因对方无理起闹谩骂在忍无可忍下打了对方(肢体残疾)两耳光,这种情节派出所是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被人打了一巴掌,如果构成损伤了可以要求赔偿,对方会被罚款。反之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则不可以要求赔偿,对方也不会被罚款。具体需要进行伤情鉴定之后再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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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0
这种情节很严重,你属于殴打残疾人,派出所会以殴打残疾人来定罪,这属于治安处罚,主要是罚款,和赔偿精神损失费,但他无理起闹,所以他错在先,因此赔偿费用会从轻处罚。
第2个回答  2020-06-10
这个因为你先主动打别人耳光,派出所可以在管理的情况下主动对你说服教育,或者把你拘留,因为你先打别人了
第3个回答  2020-06-10
最多进行治安处罚,进去几天,交个罚款。因为对方存在过错,就算处罚,也是从轻,也可能给当一般纠纷调解完事。
第4个回答  2020-06-10
对方谩骂时有么有证明,动手打人有没有视频?谁先动手能不能说清楚,被打的有没有人身损害,如果没有,派出所警告一下就算了,有伤害,看病,处罚,人被打的不行了,根据情况拘留或者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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