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定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北京,后来发生交货品质纠纷,外商不愿到北京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2.国内某研究所跟日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但到了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日起一十五天生效。后后日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伟由要求解除合同。问: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3.美国A公司从国外B公司进口一批冻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美国违反合同,到10月7日才装船,致使该批冻火鸡到美国时圣诞节已过,因此,A公司拒收货物主张撤销合同。试分析:A公司是否有权拒收货物,撤销合同!4.我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遍豆饼20000吨,交货期为8月份,然而4月份阿根廷原定收购地点发生洪灾,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免除交货责任,中方应如何对待?

第1个回答  2013-09-12
1、当地法院传票无意义。合同中已经订有仲裁条款,法院不应受理。合同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2、关键是这份进口合同怎样制订的不可抗力条款。政府禁令可以归类为社会因素导致的不可抗力事件,这种类型的不可抗力事件与自然因素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同,各国的认识不同意,合同条款中应列举。如果进口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没有列举,我方不应接受日方要求。当排除不可抗力事件以后,这是日方单方自负的出口通关风险(EXW术语除外),日方违约。 3、这道题你把美方先说成是进口商,后又说成是装船的出口商。先把题目修改正确再问吧。 4、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中方应接受;但是,需要阿方在最快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公证文件。 ——你如果是学生问作业题目,也请把题目描述准确和完整,别人才好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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