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反映收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不得由出纳人员编号

如题所述

凭证应由主管该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按业务发生顺序并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连续编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列多张记账凭证,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如3 。为了便于监督,反映收付款项业务的会计凭证不得由出纳人员编号。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

(1)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

(2)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

(3)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监守自盗,所以予以禁止。追问

既然出纳人员可以填制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为什么不可以编号?编号不是按业务发生顺序连续编的嘛,那出纳应该在填制收付款凭证的同时编号啊

追答

收付款凭证是由会计来填写的,并不是由出纳,若由出纳来填写的话,那么你想想,付款单由出纳填,钱也由他来付,这样是不是容易作假呢。

出纳编号只是编他自己的现金银行日记帐的号,但实际真正的会计凭证号是由会计做帐时再编的。

追问

那书上为什么说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

追答

银行收款凭证指款项存入银行帐户时由银行方面确认到帐的单据.

追问

我看到会计基础上这样的说法: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包括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付款后填制的,包括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我很不理解出纳到底能不能填制收付款凭证。

追答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包括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并不是指出纳填制的,而是说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来做现金银行日记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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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9
肯定不能。一言概之,属于内控中不相容职位的分离,防止舞弊的发生。不要深究,记住不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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