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犬只照片两张等。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九条 个人申请养犬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暂住户口;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独户居住。
第十条 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填写养犬申请表,并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下列证件:
(一)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的独户居住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暂住证;
(三)符合规定的免疫证明;
(四)犬只照片两张。
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证件之日起十日内,对经审查符合条件,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纳登记费的,予以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书面答复。
扩展资料:
《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三条 经核准养犬的个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登记费的标准为每只犬三千元;年度注册费为每只犬五百元。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由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收取后全额上缴市财政;限制养犬工作所需费用由财政拨付。部队、公安、科研单位、公园、动物园、演出团体等单位经批准饲养犬只的,不缴纳登记费和年度注册费。
第十七条 养犬者或犬只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准养犬繁殖的新生幼犬,除用于本户老犬更新外,应在六十日内自行处理。犬只丢失或死亡的,养犬者应在丢失或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
具体手续和流程:
一、到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取号。
填写《犬类免疫办证信息核对表》。
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贴文件条码,收A单签发B单。
犬只健康检查,量高长和体重。
注射狂犬病疫苗。
犬只拍照。
缴回B单并领取《犬类免疫证明》三联单。
二、凭《犬类免疫证明》公安联到公安分局申请养犬登记:
交申请书,提供犬只近期彩色照片4寸两张(能反映犬只全貌的纸质照片)。
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居委会出具的独户居住的证明。
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和《非税收入缴款书》。
三、凭公安分局的通知书和缴款书,到银行缴管理服务费800元,并拿缴费回执。
四、再到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凭《犬类免疫证明》返回联、银行缴费回执,给犬只植入芯片。
芯片条形码贴在《犬类免疫证明》返回联上,缴回。
领取《犬类免疫证明》IC卡。
五、凭银行的回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第二联、IC卡,5日内到公安分局领《养犬登记证》和犬牌。